学院概况

首页>>学院概况>>机构设置>>行政管理部门>>团委>>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发挥对学生思想政治上的教育引导作用,生动活泼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搞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办好团校,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当好院党委的助手。

二、发挥对校园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积极开展文艺、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大力开展学术科技活动,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三、发挥对社会实践的组织、监督作用,引导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每年暑期组织开展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的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发挥学院的健康文化秩序的引导和监督作用,杜绝不良文化在校园的传播。严格审批讲座、报告会以及张贴海报、宣传标语等,制止未经审批的活动在校园举办。

五、发挥对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工作的指导作用,促进工作健康开展。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帮助和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锻炼能力。

六、发挥党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为院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七、做好服务学生的各项工作,广泛听取广大学生对学院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八、认真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领导和监督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