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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关于举办“时光空间杯”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我校定于2019年5月至6月举办“时光空间杯”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河北师范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和实施。党委书记戴建兵为组委会主任,副校长郑振峰为组委会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宣传部、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书记、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科研的副院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大赛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赛道设置

本次比赛分“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三个赛道单独进行评比,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本通知为“高教主赛道”,其他赛道参赛要求见附件)

五、参赛项目类型和项目要求

(一)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 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校赛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

2.报名方式: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申报项目数量与要求

1.各学院参赛项目报名数量按照本院学生总数(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少于1:50。

2.各学院进行项目初审并进行排序,推荐参加主赛道校级评审项目数量不少于2项,不多于5项;推荐参加“红色青年筑梦之旅”赛道校级评审项目数量不少于1项,不多于3项;国际赛道不做要求。

3.各学院项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科技创新立项的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师生共创的科研转化项目、毕业5年内校友创业项目、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所产生的项目、往届参赛项目等。

(三)初赛

6月1日-6月9日,邀请专家团队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网评,根据初赛所报项目数量,遴选入围现场决赛项目名单,网评成绩不计入下一轮。

(四)决赛

6月16日,进行现场决赛,通过项目计划书评审、5分钟现场项目展示(包括1分钟视频)、5分钟评委问答,决出各奖项。

(五)有关说明

大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

八、奖项设置

(一)本次大赛由河北创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6万元项目落地资金支持,根据报名总量、项目质量及大赛的组织情况,设置单项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个人和集体将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

(二)各学院的参赛项目数量、组织情况及获奖情况将纳入年终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和就业创业工作年终考核。

(三)从优秀项目中选取合适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园。同时,将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和推荐要求,从上述获奖团队中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参赛师生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河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河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等文件获得相应学分、资金。

九、宣传发动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共同做好学院初审组织工作。特别是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毕业5年内校友积极参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其他事项

(一)提交材料

各学院需在5月31日前提交《河北师范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河北师范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行政楼A113,电子版发送到sdckjlb@163.com。

(二)大赛QQ群

河北师范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创新创业比赛设两个QQ群,其中工作群:767453144(请学院负责此次比赛工作的人员加入该群,以便于赛事工作通知与交流);师生交流群325328006(参赛师生加入该群)。

(三)通知渠道

赛事进展将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校团委网站、“河北师大就业”微信、“师大青年”微信、“大赛QQ群”等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教务处      张旭云 80789729

招生就业处  刘增奇 80789788

校团委      李  辉 80789872

河北师范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教务处(代章)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5:项目计划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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