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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师范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本学院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现就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

凡我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者,可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在5月25日至6月1日受理2018年毕业生毕业、结业申请。做结业处理的毕业生,在2018年12月1日前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可换发毕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12月1日至10日只受理2018年结业学生的申请。

截止到今年6月1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

1、所修得总学分未能达到该专业相应年级毕业最低总学分要求者;

2、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大类平台课程、学科平台课程成绩仍不及格者;

3、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教育)实习不合格者;

4、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择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通话素质类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1、因未达到毕业要求而结业者;

2、所学专业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7者。

二、2014级本科学生

2014本科学生,因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按下列政策实行。

1、在交清学费的情况下,成绩合格并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可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毕业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2、在交清学费的情况下,因课程成绩不合格或毕业论文等未能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5月25日至6月1日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结业申请。

申请结业的学生,应在11月6日前向所在学院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并参加结业换发毕业证书的课程考试或毕业论文答辩等。成绩合格的课程,按60分计算该课程学分绩点。

申请结业的学生,应慎重考虑自己实际情况,在2018年12月1日前按上述规定是否能够达到换发毕业证书的条件,是否能够达到授予学位的条件。在2018年规定时间内未能达到换发毕业证书条件者,将做永久结业处理,本科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3、未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应在5月25日至6月1日期间向所在学院提出结业或延期毕业申请。2014级延期毕业的本科生,纳入到2015级本科学生管理。结业者按上述政策办理。

三、2013级延期毕业本科生

2013级延期毕业的本科生申请毕业,先由学生本人与教学秘书核对本人历年成绩,确认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者,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按2013级教学计划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同2014级本科生。未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因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按上述2014级本科学生政策执行。

四、2012级延期毕业本科生

2012级延期毕业的本科生申请毕业,先由学生本人与教学秘书核对本人历年成绩,确认符合毕业条件者,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

(见附件),按2012级教学计划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同2014级本科生。未提交毕业申请或经审核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因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做结业处理。

2014级、2013级、2012级做结业处理的本科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1、网上核对成绩及相关信息(3月20日—4月20日)

首先,各学院教学秘书按教学计划核对、规范学分制系统2018届毕业生修读的课程性质及学分,然后再核对学生成绩。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2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1学分、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择业指导1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普通话1学分六门课程性质为素质类,按要求这六门课程成绩应录入学分制系统中。毕业论文、毕业(教育)实习为专业必修课。

再者,各学院应向2018届毕业生详细说明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程序和政策,要求学生务必上网核实确认自己的历年成绩。

2、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相关日程安排

5月25日前,各学院结束本学期的教学任务。

6月1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期毕业生成绩网上登统工作。

5月25日至6月1日,教务处会同各学院核对2018届毕业生基本情况(包括2013级、2012级申请毕业学生名单),确定2018年毕业生人数。

6月1日至6月8日,教务处会同各学院使用学分制系统完成2017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6月8日前,打印毕业生学业成绩表。(用A3纸从学分制系统打印《毕业生学业成绩表》。没有照片的,请贴上一寸的电子摄像照片,学院公章压在照片上。符合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加盖“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和“授予xxx学士学位”两章。符合颁发毕业证,但不符合授予学位的只加盖“成绩合格准予毕业”一章。结业的,两章均不盖。在右下角用铅笔标注学生对应编号,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交学历学位管理室,存入学校档案馆。(注意:成绩表不要装订,前面有一页“**名册表”,反正面打印))

3、毕业班教学活动

5月25日至毕业生离校,各学院应给毕业班的学生安排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

六、其它

1、为保证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学院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好欠费毕业生工作,上学期已通知学院2014级本科生须缴清学费,否则,不允许做毕业论文。对于2013级、2012级本科生,应督促、帮助学生尽快在本学期开学初缴纳学费。截止到今年5月15日,2013级仍欠学费的本科生,同2014级延期毕业的学生纳入到2015级本科生管理。

2、延期毕业的学生,应主动和所在学院联系,重新学习相关课程,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各学院也要采取措施,加强和这些学生的联系与沟通,帮助他们尽快完成学业。


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是一项非常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把关,审查情况须经学院和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保准确无误,按时间要求做好毕业生各项数据上报工作。

附件1: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23日